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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50070523808/2022-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27
名称: 财政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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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2-08-01  浏览次数:-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税收政策;指导镇街财政工作。

  (二)拟定财政发展规划,参与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项财政支出;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管理;监管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及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监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拟定和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

  (七)执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八)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建资金;参与区直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参与政府性工程造价管理;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全区的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制定对区直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及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九)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负责管理本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

  (十)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接待工作。负责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财政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全局性调研、志书编撰及公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安全保卫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管理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拟订有关地方性制度、办法和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预算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拟定和执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区级财力管理;审查批复部门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与建议;负责区级财政债权的管理及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的预算安排;负责与人大有关联络事宜;指导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国库

  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编审、汇总财政年度决算;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统一管理财政资金帐户和区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拨付资金银行帐户;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配合开展财政审计工作。

  (四)行财股

  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支出办法,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根据分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向区政府提出相关财政意见建议;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监督分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定公共资源统计评价及报告制度,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五)社会保障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拟订相关政策,提出有关建议;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监督分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等工作,掌握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基本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负责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负责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负责监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定编的报备、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基建

  配合编制区级基建支出预算草案;参与基建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负责审核基建支出年度预、决算;编审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和工程预、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协助国债转贷资金的管理;参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的财务监管。

  负责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造价评审的质量管理,复核、检查、监督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合理确定、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参与投资建设管理。

  (八)政府债务管理股

  政府债务管理股。负责制定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

  (九)金融股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区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拟定区级财政投融资制度、政府投资基金财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基金收费

  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核与非税收入有关的年度预、决算;监管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管彩票市场;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配合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工贸发展

  指导和监督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负责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管理业务;办理特殊行业税收返还;负责财政扶持企业资金、专项补贴、税收返还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拟定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十)会计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负责对本区会计师事务所机构设置、评估师事务所机构设置的申请进行初审。

  (十)绩效管理

  负责对财政资金及资产实施绩效管理;拟订财政资金及资产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拟订财政资金及资产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负责对单位提出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审核;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及使用实施绩效评价及问责;拟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办法;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核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信息统计工作;监管区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采购供应商投诉;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监管在本地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介机构。

  十五)人事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干部管理;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及计划生育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十六)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负责财政资金拨付及支出出纳核算工作,设立国库支付支出账,协助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承担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工作,承担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卡制度改革和电子支付改革工作。

  (十七)佛山市南海区财政监督办公室

  拟定财政监督的规定和办法,监督财税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有关工作。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拟定财务总监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牵头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

  (十八)预算投资评估中心

  负责对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组织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负责构建支出标准体系,负责财力来源调查研究、财力来源监控、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工作。负责开展财政运行状况调查研究,协助开展镇街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监督预算资金会计核算执行情况。协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

  局办公电话:0757-86282713

  传真:0757-86282782

  邮箱:czj_bgs@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