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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50070523808/2023-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1-18
名称: 南海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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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海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对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2022年全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工作分工1条,工作动态47条,通知公告37条,法规及公文解读30条,信息公开31条,其他栏目9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本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咨询处理情况

  2022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咨询。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2年度本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工作举措

  1、完善组织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按照《南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目录》要求,明确内容保障股室及保障内容,切实按照分工要求,做好内容公开保障工作。

  2、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及“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照国务院目录汇编,认真完成我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进行挂网公开。

  3、做好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工作。我局严格执行《南海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要求所有信息公开内容需经股室领导及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统一由办公室对外发布,确保发布内容经过严格审查。

  4、积极了解掌握系统各项功能,发挥系统最大效率。2022年,我局全面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期间平台多次进行了功能及菜单的优化升级。我们及时熟悉新菜单、新功能,遇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同时,我们完善了发布和审核岗位的AB岗制度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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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及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动态信息公布不够全面,政务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期待及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的细化程度仍需加强,公开程度有待提高。下一阶段,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开拓公开渠道。加强部门栏目内容建设,提高部门栏目的实用性,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浏览信息,及时将财政信息发布出去,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区政务、财政动态。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系统各项功能;同时,强化学习教育,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考核要求,提高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

  三是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传达与解读工作同步考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工作,及时传达、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