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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50070523808/2023-00050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5-23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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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png



各区直单位,镇(街道)财政办: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编报方式

  我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采用网络版方式进行编报。请通过外网使用IE、Firefox(火狐)、360 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https://czbb.czt.gd.gov.cn:9797/),开展编报工作。

  填报单位登录账号为:“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9到17位)”+“@NKBG”;如单位有汇总节点(只要有下属单位就应进行汇总),汇总单位账号为“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统一信用代码取9到17位)”+7+“@NKBG”。所有账号首次登录的密码均为GDNKBG@2022(首次登录后均需修改密码后方能使用)。

  二、报送要求

  一是区直部门负责通知、组织下属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区直部门、各镇(街道)财政办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三是各区直部门于6月2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汇总,并在“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中上传汇总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内控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内控报告核查。区直部门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内控报告应进行审核,并抽取不少于5%的所属单位(计算不足1家的按1家计),对其内控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如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等内容),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控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内控报告编报培训及咨询指导。省财政厅编制《2022年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审核指引》,各单位可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广东)”后在“下载中心”中查看学习。区财政局将对区直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办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提供指导(南海区内控报告填报咨询交流QQ 群:775339087,久其软件:020-83337336、83170085)。

  (三)联系方式。为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请区直部门、各镇(街道)财政办于5月26日前将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附件2)通过粤政易反馈至区财政局(会计股)。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部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