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现将《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案例报送工作,具体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不少于1篇案例,案例应尽量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某一类别单位或某一主题。
二、请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局、区府办(金融)、区工商联分别负责区属高校、区属医院、区属国企、区内上市公司、区工商联执委企业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不少于1篇。
三、请区直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并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请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案例报送区财政局(会计股)。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案例、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等。
附件:
1.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