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评价和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编报工作统筹。内控是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控报告牵头部门(岗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2025年度内控报告进行有效整合,优化了报告结构,简化了报告内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编报工作效率。要为基层单位预留合理的填报时间,强化编报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填报负担。
(二)鼓励开展内控评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街道)基层单位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详见附件1、2),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可暂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要求开展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仅编报内控报告。
(三)认真编报内控报告。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 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在内控报告填报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相关内容,由系统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单位、部门、地区内控报告(详见附件3、4、5)。内控报告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再报送。
区直部门负责通知、组织、指导下属单位进行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于2026年4月6日前完成对部门所属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形成部门汇总内控报告,并将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报告封面扫描件上传至内控报告填报系统。区直各部门汇总内控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做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组织工作,于2026年4月6日前完成对各镇(街道)部门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可编辑版本及加盖公章的报告封面扫描件上传至内控报告填报系统。各镇(街道)汇总内控报告应当由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四)强化报告审核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进一步加强内控报告的审核,不断提升报告质量。对本部门汇总、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要重点关注内控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性。未经审核的报告不得上报。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督导落实整改情况,必要时可按规定借助外部专家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五)深化内控结果应用。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工作,针对内控机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深入挖掘内控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路径。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可于2026年3月15日后通过互联网使用IE 、Firefox (火狐)、360极速模式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统一报表模块 ”(https://czbb.czt.gd.gov.cn)上的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填报系统开展编报工作。
(二)编报单位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报送范围是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原则上凡是报送决算报告的行政事业单位均应报送内控报告,未编制决算报告但属于内控报告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也应报送内控报告。各主管部门除编制部门本级内控报告外,还应编制《汇总报告》。
2.区直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内控报告树形结构组织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内控报告编报工作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区级垂直管理部门由区直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后统一报送。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无需向各地区财政部门报送。各部门、单位如需进行树形结构调整,应当填写《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详见附件6)并按程序报批,严禁通过随意删除树形结构节点等方式回避提交内控报告。
3.填报内控报告前已撤销的部门(单位)、2025年度新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不编报2025年度内控报告。
(三)保密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填报的内控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确实不宜通过网络方式填报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单机版软件由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联系获取。采用单机版报送的部门应当将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JI0格式数据文件报送区财政局。
三、其他事项
(一)编报指导。编报指南、审核指南、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资料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可在内控填报系统的“下载中心”中查看。区财政局已建立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群(沿用上年度微信工作群),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部门提供编报指导。如负责编报工作的相关人员发生变更,请及时更换入群人员。各镇(街道)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的指导工作。
(二)总结通报。区财政局将适时开展区直部门及单位、各镇(街道)内控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财政年度内控报告编报情况,对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2025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