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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5MB2D26425L/2022-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2-11
名称: 职能简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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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发布日期:2022-02-11  浏览次数:-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农业农村经济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指导监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开展东西部协作等有关工作。统筹老区建设工作,牵头拟定老区建设的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属地种养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动植物疫情。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境内外农业交流合作,参与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深化和完善农村改革,调解城乡矛盾,加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财务、承包合同及干部报酬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促进村(居)集体经济稳步发展。

(十六)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全区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原则和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我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综合分析和反映农村、农民的工作动态和信息;承担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综治维稳、信访、应急、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统筹农业统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牵头组织、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牵头组织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本部门分管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补贴政策执行,统筹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统筹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法规执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组织农业农村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及听证、普法宣传、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和发布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 、权责清单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纳入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之列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

(三)三农政策研究股。负责三农政策研究。承担区委农办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涉农单位有关工作。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落实乡村振兴扶持措施,统筹乡村振兴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规划和信息股: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园区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

(五)宅基地管理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宅基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纠纷仲裁管理和信访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区域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案件查处。负责对全区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股。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流转。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拟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测数据统计。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的清产核资,组织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统计。

(七)农村建设促进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统筹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工作落实。拟订老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推动老区建设。负责开展区内集体经济后进村(居)帮扶工作。

(八)乡村振兴协作股。统筹协调推进东西部协作帮扶工作,牵头起草协作帮扶政策文件,拟订协作帮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东西部协作互动交流、资金支持、人才支援、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社会帮扶等有关工作。协调前方工作组开展东西部协作工作。统筹指导省内对口帮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动产业、就业、消费、社会等帮扶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帮扶,组织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和“万企兴万村”等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专项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九)种植业股。承担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拟订种植业、农作物种业、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药及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农药、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种植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种植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十)渔业股。拟订渔业及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鱼塘整治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承担水产良种引进、选育和保育工作。负责渔业统计工作。承担水产养殖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屠宰股。拟订畜牧业、畜禽种业、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及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种畜禽、兽医医政、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及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指导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承担畜牧、兽医、屠宰及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屠宰行业统计工作。

(十二)投资合作股。牵头拟订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组织提出农业投资项目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申报、考核、认定等管理。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协调农业企业区外、境外投资,指导、协调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业展会展销有关工作。指导涉台和各类农业园区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三)南海渔政大队。负责渔政管理和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渔港监督和渔业船舶监督、检验工作。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捕捞业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实施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划定、建设和管理。


下属单位:区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区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我局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11号;

我局办公电话:0757-86332949,邮编:528200

我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00-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