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佛山市南海区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紧密团结在区委、区政府周围,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在环境治理再造、产业转型升级、区域提升增值等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贡献。
(二)组织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四)推动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律体系,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关注儿童教育和儿童健康发展。
(六)大力开展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七)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妇女儿童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佛山市南海区妇女联合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建、纪检、文秘、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宣传、人事、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安全生产、对口帮扶、机关综合协调、后勤事务、工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妇女代表大会和常委会、执委会有关组织联系工作;承担女性人才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负责南海区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组联发展和家庭部。负责全区妇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妇女之家”等阵地建设;协调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妇建工作;指导负责基层妇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与指导管理;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家庭教育及家庭文明建设、巾帼志愿者工作、优秀妇女和妇女组织的推优工作、创文工作,组织和动员妇女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女企业家协会日常工作。
(三)维护妇儿权益部。负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开展权益咨询服务,做好妇女群众信访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下设区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妇女儿童权益、婚姻家庭等问题咨询和辅导服务,处理妇女儿童信访。协调、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负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联系区儿童福利会。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7号
电话:0757-86220821
邮编:528200
电邮:fl_bgs@nanhai.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