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佛山检察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

来源: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6-08-18 14:41:44 分享至:

    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活动主题为“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即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面迈入“法典化”新阶段。如何将法典精神精准转化为办案实效,以系统思维破解生态保护实务难题,已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的重要课题。

    为深入学习领会法典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法典对检察工作的制度安排和履职要求,佛山市检察院举办2026年第三期“佛检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最高检公益诉讼研究(湘潭大学)基地执行主任肖峰教授作专题辅导。全体检察人员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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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峰教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与检察工作,深入阐释“生态环境检察”的法典定位,全面梳理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法典体系中的职能坐标,深刻解析法典对生态环境检察履职的新要求,结合丰富的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从转变办案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联动等方面,明晰新阶段生态环境检察履职应当更新的办案理念和提升的工作标准,提出将法典规定融入检察履职的具体措施,围绕“四大检察”职能,对法典实施过程中检察履职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分析,为检察实务提供了明确路径和方法指引。

    下一步,佛山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职能定位和履职要求,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切实把法典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办案质效,以检察履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绿美广东、绿美佛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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