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工会有关任务和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五)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各级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七)负责指导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做好协管工会干部和开展工会干部培育工作。

   (八)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产业(行业)工会的工作。

   (九)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总工会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和经济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工作部署的协调、督查和服务。负责调查研究、草拟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负责本机关的文秘、信息、统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保密、档案、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有关工作。承担本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总工会网络平台建设,指导镇(街道)总工会网络平台建设,做好网上引导、动员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网络媒体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和区总工会本级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总工会、所属单位和区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健全和实施工会各项财务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各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与国际、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办公电话:0757-86330942

  

  组织部

  负责职工政治思想引领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的政策拟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各镇(街道)总工会和区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换届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工会组建和基层工会发展会员、加强会籍管理。负责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综合管理,推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办公电话:0757-86239281

  

  宣传教育和经济工作部

  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职工教育培训、组织职工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对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及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负责对本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查审计。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区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对下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开展工会经费的计拨上解审查审计工作。做好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工匠人才及先进集体的有关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劳动竞赛、“三技一化”(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办公电话:0757-86231158

  

  权益保障部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救助救济、劳动权益保障政策草案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参与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劳资纠纷的谈判、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工会系统开展法律工作,做好工会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职工信访等工作。推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障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工会开展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工会职工普惠服务及其他职工服务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统筹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开展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57-86231157/0757-86334654


    三、联系地址及其他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邮编:528200

  电邮:zgh@nanhai.gov.cn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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