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为佛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南海区的公安工作,分别是:设情报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政工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警特警大队等15个内设机构;南海区看守所、南海区拘留所等2个直属机构;17个派出机构,分别是15个户籍派出所:桂城派出所、平洲派出所、九江派出所、西樵派出所、丹灶派出所、狮山派出所、官窑派出所、松岗派出所、小塘派出所、罗村派出所、大沥派出所、盐步派出所、黄岐派出所、里水派出所、和顺派出所,2个治安派出所:机场派出所、佛山西站站前派出所。
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的公安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二、掌握影响辖区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情况、重大风险,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推动落实。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活动,依法对刑法规定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破案。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知识产权、野生动物等领域犯罪打击。承担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处置治安事故。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辖区内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七、负责禁毒和反走私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在南海区的安全警卫相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警务技术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被装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干部。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三、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南海区境内停留居留的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办公时间为: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528200,咨询电话:0757-86255110,传真电话:0757-86229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