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业务需要,我局现将新一轮(2024-2026年)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资格选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收银行服务周期
本轮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服务周期为三年,即2024-2026年。
二、代收银行服务费标准
代收银行手续费执行标准为零。
三、代收银行资格认定方式
本轮代收银行服务资格采用申报认定方式,即对外公告接受有关商业银行提交资格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具体准入条件、认定流程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准入条件
1、具备有效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至少具备2023-2024年度资格,在执行代收服务期内必须保持资格有效)。
2、2022年度在人民银行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达到B+及以上。
(二)认定流程
1、提交申请。有意向参与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代收业务的有关商业银行须在2023年12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不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主动放弃代收资格),包括:①申请函、②有效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材料(至少具备2023-2024年度资格)、③2022年度人民银行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材料、④营业执照、⑤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⑥申请银行在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设立的网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⑦承诺函(申请银行须承诺所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承担由于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其中:申请函需说明申请事项、计划主办业务行、银行基本情况介绍(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系统建设、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等情况)。所有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申请行)公章,无法提交原件的资料可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申请资料送至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基金收费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
2、资料审核。我局对各商业银行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核后,将对外公告。
3、签订协议。通过资格审核的商业银行,我局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与其签订佛山市南海区非税收入业务委托代收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代收手续费为0〕。
4、其他要求。①申请银行在佛山市南海区辖区内设有对公营业网点、②具有接入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基础数据能及时同步,收入收缴资金数据能及时接收、对账、退费、分成缴库,能提供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
(三)奖惩机制。凡出现以下行为的银行,将视情节取消当期代收资格:
1、服务期间失去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认定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
2、服务期间人民银行佛山地区银行业机构评估综合评级为B-(含B-)以下。
3、服务期间违反服务协议约定且经我局通告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4、由于银行方的自身因素而存在可能危及非税收入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形。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82760)


公安备案编号:440605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