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11 11:36:08 分享至:

  为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71号)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聘请广东臻定律师事务所陈颖思律师担任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法律顾问,聘期为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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