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来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3-25 10:44:01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资产(含区属集体资产)。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或提出任免建议,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七)负责区政府经营性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

(八)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工作,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工作。负责接待联络、对外宣传和新闻(含舆情处置)、创文、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赈灾、扶贫、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国资系统资金拨付等工作;协助应急管理工作。

(二)综合法规股。负责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法律事务。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涉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投诉、社会治理网格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三)预算财务股。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指导评价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对外融资及以资金形态对外融资的担保等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清产核资中的资产损失的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财务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指导评价所监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决算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报、执行和评价工作。监督所监管企业对外捐赠赞助、借款工作。

(四)规划发展股(招商引资办公室)。研究提出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组织落实所监管企业经营预算及投资预算。审核企业增减注册资金、变更主业、拟从事股票、期货、证券等高风险业务、转让核心技术、资质和品牌等知识产权。审核企业新设和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的投资经营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招商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招商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相关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载体物业数据及项目进度的统筹梳理和报送工作。负责与客商的信息交流、政策咨询、服务引介。

(五)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本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拟订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制度。负责做好重点项目跟踪督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工程项目的预算、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的考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

(六)产权改革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担全系统股份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和评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改革、股份制改造、上市、债转股、兼并及重组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破产、解散、清算、关停及注销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产(股)权转让。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运用国有实物资产、股权对外抵押、担保工作。负责接收旧有物业等相关工作。

(七)监督股。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的监督。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协助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局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总监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八)安全维稳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访、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人事股。按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出国(境)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十五号

      办公电话:0757-86291110

      邮政编码:528200

      电子邮箱:gzb@nanhai.gov.cn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02:0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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