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12 14:45:24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063号,以下简称“市局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其中“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镇(街道)经发办迅速将通知发给相关企业,发动企业申报,认真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市局通知文件和承诺书要求严格把关,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及资金申请表分别加盖公章,在申报书中的资金申请表加具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名,于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报我局技术创新股。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若干措施》及《操作细则》(市局通知文件附件1、2),了解申报要求、扶持标准及申报流程。《操作细则》或将进一步细化完善,请申报单位留意政策文件的更新。为提高申报效率,请申报单位在2月2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联同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企业本次申报设备(建安工程、土地)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2)一起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给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审核。

  三、镇(街道)统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单位“2021年是否为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项目是否已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2021年度内,企业纳入统计的技术改造投资是否不低于申报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内容。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将镇(街道)统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收集后随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我局技术创新股。

附件:附件1-4.zip

1.申报单位承诺书

2.企业本次申报的设备(建安工程、土地)申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表

3.镇(街道)统计部门审核意见表

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063号)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1月10日

  (联系人:陈宝欣,电话:8633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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