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二、公开事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其他等7类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此外,根据需要,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责任主体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五)监督渠道
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互动、电话监督,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tysj/xxgkml/;电话:86225108。也可以向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安备案编号:440605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