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2-20 14:51:05

主动公开

 

 


南教基〔2019〕39号

 


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

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广东毓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经我局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工作小组审查、评议,现同意广东毓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466K,法定代表人:林毓双,身份证号码:440524********6950)举办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一、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幼儿园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

办学许可证号:144060560002701

办学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六联北村洪湖路139号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幼儿园

办学层次:3-6岁幼儿教育

核定办园规模:240人

二、请根据教育成本,在办学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物价部门办理信息采集,并进行收费公示。同意你园保教费不超过我区普惠性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未办理收费公示前,不能收取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任何费用。幼儿园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家长和教师公布审计结果。

三、幼儿园由大沥镇教育局负责业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对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务收费等的指导和监督。幼儿园每个年度需到审批机关进行办学许可证年检。

四、根据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意见(答复编号:2018676),综合南海区民办学校(幼儿园)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勘查意见,幼儿园开设8个班,现同意暂开5个班。以后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时,须提前一学期到当地镇(街道)教育局备案。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0日

 

 抄送:大沥镇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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