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南教基〔2019〕39号
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
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广东毓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经我局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工作小组审查、评议,现同意广东毓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466K,法定代表人:林毓双,身份证号码:440524********6950)举办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一、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幼儿园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毓秀幼儿园
办学许可证号:144060560002701
办学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六联北村洪湖路139号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幼儿园
办学层次:3-6岁幼儿教育
核定办园规模:240人
二、请根据教育成本,在办学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物价部门办理信息采集,并进行收费公示。同意你园保教费不超过我区普惠性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未办理收费公示前,不能收取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任何费用。幼儿园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家长和教师公布审计结果。
三、幼儿园由大沥镇教育局负责业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对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务收费等的指导和监督。幼儿园每个年度需到审批机关进行办学许可证年检。
四、根据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意见(答复编号:2018676),综合南海区民办学校(幼儿园)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勘查意见,幼儿园开设8个班,现同意暂开5个班。以后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时,须提前一学期到当地镇(街道)教育局备案。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0日
抄送:大沥镇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