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加美幼儿园有限公司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2-13 10:00:43

主动公开

 


南教基〔2019〕34号

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加美幼儿园有限公司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广州市加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伟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经我局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工作小组审查、评议,现同意广州市加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74U,法定代表人:陈秀群,身份证号码:440922********1441)、陈伟垣(身份证号码:440922********1453)举办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加美幼儿园有限公司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一、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幼儿园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加美幼儿园有限公司

    办学许可证号:144060560002691

    办学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河东中心路悦荔花园29座。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幼儿园

    办学层次:3-6岁幼儿教育

    核定办园规模:360人

    二、请在办学许可证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到工商部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根据教育成本,向区物价部门办理信息采集,并进行收费公示。幼儿园未办理收费公示前,不能收取幼儿及其监护人的任何费用。幼儿园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向家长和教师公布审计结果。

    三、幼儿园由大沥镇教育局负责业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对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务收费等的指导和监督。幼儿园每个年度需到审批机关进行办学许可证年检。

    四、根据幼儿园的申请、结合幼儿园的师资、场舍设备、设施情况,现同意招生规模为3个班。以后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时,要提前一学期到当地镇(街道)教育局备案。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


 

 

 

 

 

 抄送:大沥镇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