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关于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办学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南海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12-31 15:09:49

主动公开

 

 

 

 

南教基〔2020〕156号

关于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办学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

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申办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办学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核,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办学许可证,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的培训活动和管理,由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实施并承担责任。

  请佛山市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发展优质民办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获准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表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获准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表

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机构地址

举办者

校长

培训

类别

培训

形式

培训内容

招生

对象与规模

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狮山广场分公司

144060570003999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广场内D座第一层D1 02号铺、第二层D2 01号铺

佛山市南海区吉晓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W6E,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海全,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1号越秀星汇云锦二区商场L4层A406/A402-2室)

王岩(身份证号:142************013)

非学历教育

业余

文化教育类培训

可开设课程

1.小学:不具备开设课程的条件;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3.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

中学学生200人次/年

 

抄送: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狮山镇教育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