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来源:南海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18 19:06:50

        兹有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李明伦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263052,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麦敏贤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517955,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4月8日)、张岚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288570,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肖红瑶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264032,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周驹明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264033,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和赵李程同志持有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E260155,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遗失。现声明上述证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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