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信访和工青妇等工作。推动科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承担全区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全区研发体系,指导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牵头建立全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评价、监督检查机制,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统筹开展科技项目监管验收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社会发展工作,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负责科技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及推进工作。承担科技帮扶、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务。
(三)高新技术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拟订促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牵头对接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有关事项,协助季华实验室、仙湖实验室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负责中小微科技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工作,推进农业科技园建设、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
(四)成果转化股。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区重大科创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 ,承接国家、省、市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承担科创平台管理服务和评价工作,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承担全区科创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指导科创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创平台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建设。推进全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推进大院大所合作计划。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技术市场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五)智力引进股。统筹协调全区相关部门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推动招才引智工作,拟订创新创业团队引进的政策措施,推动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落实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管理和服务。负责科创基金的运作管理。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开展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负责本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出国(境)培训项目 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协调校地合作。
(六)企业创新股。负责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申报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申报。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负责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承担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工作,推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七)科技招商股。负责组织开展科技招商,统筹建立科技招商工作机制,宣传推介科技招商政策,招引高精尖科技企业,落实招引洽谈、前置审查工作。负责完善科技招商的项目汇总、研判、决策等机制。联系和协调科技招商中介机构,摸排招商引资项目资源。指导各科创平台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工作日或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
办公电话:0757-86334407
电子邮箱:kjj_kjj@nan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