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引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1-07 09:21:48

各有关单位:

  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有3个独立办公场地(面积为一个137.44㎡及两个61.5㎡)拟引进科技服务机构进驻。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服务类型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中介与推广服务,含上述内容的综合类服务。

  二、申请进驻集聚区的要求和流程

  (一)申请进驻集聚区的要求:

  1.机构通过进驻评审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企业法人注册地注册或迁入集聚区场地相关手续,并在注册(迁入)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进驻的机构的年度业务绩效目标,转换成得分后,除以其申请进驻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分/㎡(指标分值详见附件1)。

  3.申请进驻的机构应满足最低人数要求:专职工作人员人均使用场地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即申请进驻的场地面积÷专职工作人员数量≤20。

  (二)申请进驻集聚区的流程:

  机构向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进驻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一周—>评审结果公告—>获得进驻资格的机构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签订集聚区场地使用协议。

  (三)申请进驻集聚区的证明材料:

  机构工商、税务登记证、执业资格证等,机构专职人员工资流水单、进驻半年后的预估人数等,专职人员简历、执业证、职业资格证等,进驻工作计划(含年度绩效目标说明)。

  三、进驻选拔机制和考核退出机制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进驻的机构递交的申报材料,按《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进驻选拔评分标准》(附件3)计算得分,多家机构申请同一场地的,得分高的机构获进驻该场地资格。如遇机构放弃进驻资格的,依次递补。

  新进驻机构进驻当年的业务绩效按其申报时填报的目标进行考核。如当年未完成填报目标,未完成部分叠加至下一年业务绩效考核中,并缴纳违约金(按25元/㎡/月计算),后续按进驻后所签订的《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场地使用协议》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以下情况除缴纳违约金外,须在限期内撤离:

  (一)连续三年业务绩效考核不达标;

  (二)同一年内业务绩效考核和人数考核都不达标;

  (三)出现其他重大失信或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事项

  请申报入驻集聚区的科技服务机构于2022年1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七份)交至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7-86089189;邮箱:nhppc@sina.com;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室。)

  

  附件:1.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机业务构绩效考核指标

            2.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进驻申报书

            3.南海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进驻选拔评分标准

            4.办公场地平面图



  佛山市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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