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是依法行使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职权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加强的职责

(一)指导、监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和规范化建设指引;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工作及开展律师服务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受理和承办本级法律援助事项。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办理本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事项。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队伍建设,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廉政纪律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拟定本系统中长期规划等。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信息化和本级财务工作。负责本级警车和行政执法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81210911

邮政编码:528200

电子邮件:sfj_bgs@nanhai.gov.cn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挂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

  负责区政府及其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评估和汇编等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纠正违法制定或者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区政府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指导、监督、管理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办公电话:0757-86238329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受理区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起草、送达行政复议文书,对有关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事务。承办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以及处罚听证等工作。

  办公电话:0757-86238325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法治督查股(挂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查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区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办公电话:0757-86321063、0757-86332729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社区矫正股:

  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矫正等工作。组织处置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指导、监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电话:0757-81210956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法制宣传股:

  负责拟订全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和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各镇街和区各部门各行业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办公电话:0757-81210923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本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措施。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

  办公电话:0757-81210921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律师公证管理股: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设立申请的审批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执业证申请的审批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受理对律师、律师所、公证员、公证机构的投诉和答复工作。做好律师服务工作,协调律师与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关系,推动律师人才队伍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壮大。

  办公电话:0757-81210925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依法治区工作股(挂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牌子):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南海建设,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接受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办公电话:0757-81210959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法律援助工作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我区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和社会效益。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757-81210935

  法律援助室咨询热线:0757-86320148、12348

  传真号码:0757-86221243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政工室:

  指导本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区律师行业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本系统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开展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查处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757-81210917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四、直属行政单位

  南海区公职律师事务所:

  (一)承办政府交办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指导、协调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

  (三)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业素质。

  (四)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间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757-81210927

  办公电话:0757-81210927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

  南海公证处:

  (一)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相关事务: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2.提存;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邮政编码:528200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发证电话:0757-86220051

  投诉电话:0757-81210926

  传真电话:0757-8622124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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