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统计局——内设机构

来源:南海区统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2-08 14:39:04

1、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劳资、老干、计生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承担接待、安全、应急、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信访、工青妇、扶贫等工作;组织参与统计法律法规草案的修订建议和意见征集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区有关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2、核算股

  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协调区直相关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联合年检工作;管理全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库;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建设;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政务公开和统计新闻宣传;承担重要经济数据调研和分析课题;指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综合统计工作;协助区妇儿工委收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数据,并进行监测和评估;监督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指导基层进行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3、农业和投资统计股

  组织开展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区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全区劳动工资统计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组织开展南海区全国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南海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每年南海区人口数据的收集、监督、评估、核实工作;配合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组织实施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开展有关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服务;开展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工作。

4、工业和能源统计股

  组织开展对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调查,配合做好规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科技活动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使用状况的统计监测;负责定期进行单位GDP能耗等指标的核算和公布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开展有关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服务;开展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工作。

5、服务业和贸易统计股

组织开展对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品交易市场、规模以上服务业及文化产业的调查工作,配合做好限额以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限额以上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国家联网直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开展有关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服务;开展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工作。

6、企业生产力要素调查一队。负责狮山片区的企业常态化生产力要素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企业生产力要素调查二队。负责桂城、大沥、里水片区的企业常态化生产力要素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企业生产力要素调查三队。负责九江、西樵、丹灶片区的企业常态化生产力要素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下属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统计调查中心,为区统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各项统计调查制度; 

  (二)承担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和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实施本区域经常性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 

  (四)协助开展国情国力调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等。

  (五)负责各种普查和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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