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兰先生中医门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3CWE94C,住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道13号和丰明苑10栋18号铺,法定代表人:许桂娣):
因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1年8月26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卫医罚[2021]1408号),本机关依法向你进行催告。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催告书》(文号:南卫催〔2022〕1401号),现依法向你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本机关催告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黄先生、邹女士,联系电话:0757-86393767,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二路82号十三楼。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