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狮山镇兴业路东侧地段等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来源:南海住建水利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09 17:54:28

  通报2022057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狮山镇兴业路东侧地段等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作出诚信扣分处理并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4月27日,市环委办检查狮山镇兴业路东侧地段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便道未洒水保湿,车辆行驶时尘土飞扬;2.施工时场内未湿法作业,挖机作业时扬尘明显;3.大面积裸土未覆盖;4.抽取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样本3个,硫含量超标1台,非道编码为3-KA008438的硫含量为30.6ppm,超标2倍;5.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10台,其中5台无编码,型号分别为:HD820V、336D、320GC、PC90-6S、XE370D,非道编码率50%。

  (二)4月29日,区环委办检查桂城街道欢聚三龙湾项目A地块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场内部分道路干燥,车辆行驶扬尘滚滚;2.施工区域未进行湿法作业,作业面扬尘滚滚;3.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冒黑烟(编码:X-KEG01410);4.散装水泥搅拌区域未采取密闭措施。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企业诚信扣分处理(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发票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附件: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企业名称

扣分原因

诚信扣分

1

狮山镇兴业路东侧地段项目

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

5

2

欢聚三龙湾项目A地块

广东江南大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

5

合    计

10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每次扣 5 分。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