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海区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狮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维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秩序,规范宅基地使用,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合法权益,加快推进狮山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征询意见稿)》。目前,该办法已印发至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现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狮山镇农业农村办。
具体途径有:邮寄或直接送达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农业农村办508室;邮编:528225;联系电话:0757-86687762。
任何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征询意见稿).pdf
2.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狮山镇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全流程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