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南司〔2020〕1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修改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修改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修改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6584062,传真:0757-86557133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路8号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询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