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文字解读

来源:南海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9-21 09:49:07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接受普惠、规范、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有关要求,引导和扶持更多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2016年4月,我省印发了《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根据近期国家和省新出台的学前教育发展有关政策法规,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文件进行重新修订印发。

       二、《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适应三孩政策、城镇化发展趋势,落实政府扶持和科学管理,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更多普惠性幼儿园。二是突出办园质量导向。提出建立以过程性质量评价为基础、提升办园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科学运用办园质量评价结果,增加形式多样的激励手段,提升科学保教质量。三是加强财政扶持和收费管理。各地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考核优秀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放综合奖补。四是强化教师队伍素质和待遇保障。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对教师队伍职业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切实加强教师待遇保障。

       三、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办法》从六个方面明确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一是依法规范办学。幼儿园办学证照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范。除新办园外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在申报日前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校车管理规范。二收费合理合规。保教费符合当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要求,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三是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 按要求设立专用账户,对财政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开支合理,账目清楚。四是办学条件达标。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要求,并达到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等规定的办园标准。五是实施科学保教。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六是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从业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保教费投入的60%。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按照自愿原则,由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对申报幼儿园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幼儿因法定代表人签署办学承诺书,由幼儿园和县(市、区)教育部门分别保存。通过评审和公示并签署承诺书的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发文认定,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名单和收费标准等,同时报当地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市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在全国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退出?

       按照自愿的原则,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申请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除外。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财政补助。补助退回细则由各地制定。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教质量严重下滑和严重违规等办园行为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追回财政补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措施有什么?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新建、改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用地优惠上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原则,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 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幼儿园教职工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同等权利。二是加大财政扶持。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学前教育相关奖补资金,结合各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学位数量、办园质量和扶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配。各地市要加大投入和统筹力度,各县(市、区)要落实学前教育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级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保障教师待遇。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教职工职业激励或增加待遇保障。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和发放幼儿教师从教津贴,鼓励对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发放从教补助。四是加强保教帮扶。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帮扶力度,建立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优质园对口帮扶机制。帮扶方一年至少两次指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定期结对开展教研和教职工跟岗活动。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常态化教科研和园本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避免“小学化”倾向。五是建立以提升办园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结合年检、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和科学保教质量评价等工作,逐步开展体系化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建立以过程性评价为基础、办园质量提升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各地各部门可通过向社会公布考核优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发放综合奖补、园所和教职工团队评奖评先倾斜等多种方式,激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树立品牌意识,提升科学保教质量,提供普惠、安全、优质的学位资源。

        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管理?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条件、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有效监管,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活动的过程性指导和监测,督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二是加强教师管理。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健全教师培训制度,为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各幼儿园要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零容忍,加强教师队伍待遇保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稳定性。三是加强收费管理。各县(市、区)应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统筹考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水平,结合幼儿园办因成本、办园质量、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分层分类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作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条件。四是加强财务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公开经费收支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各县(市、区)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健全资产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宣传平台每年向社会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补贴情况等,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并适时通过暗访、随机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监查。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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