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实施期限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15:46:43 分享至:

一、起草背景

为推动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要求,科学划定我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为《条例》的施行和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撑,同时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城市市区,包括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镇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人口聚居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上述区域的范围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为认真贯彻《条例》,结合本区实际,我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拟定了南海区内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报区人民政府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二、文件依据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城市市区,包括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镇辖区内的工业园区、人口聚居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上述区域的范围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布。”对我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予以公布。

三、主要内容

(一)划定南海区7个镇街的适用《条例》的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

所属镇街

区域范围

桂城街道

全区域

九江镇

北至新堤西路、南至江滨路、西至誉江华府、东至富力西江十号;
上述区域所提及的道路路段指道路沿线两侧的第一排建筑及沿途物业小区。

西樵镇

东碧社区、樵园社区、樵华社区、樵江社区、西樵社区、西樵山风景名胜区、爱国社区部分区域(樵高路以东的区域)、崇南社区部分区域(崇民路以北的三盛颐景园、 崇民路以南的区域)、民乐社区部分区域(崇民路以东的区域)。

丹灶镇

丹灶社区:东至丹灶大道官山涌,南至海安路及工业大道(包括碧桂园),西至樵丹北路,北至桂丹路;

金宁社区:东至明沙北路,南至金业路(包括怡雅名苑、锦逸豪庭和上林一品),西至金堤南路,北至桂丹路。

狮山镇

博爱湖片区:广云路以南(华涌村、华涌工业区除外),红星南路以北,科技北路以西,兴业西路以东;

官窑中心城区:沿江路以南,景观路以北,振兴北路、振兴南路以西,沙塘路以东;

松岗中心城区:商业大道以南,沿江北路西以北,松岗大道、禅炭路以西,桃园大道以东;

罗村中心城区:状元路以南,跨区道路、外滩北路以北,北湖三路、桂丹路、南湖二路、府前路、罗湖中路以西,罗村涌以东(包含罗村高中区域)。

大沥镇

大沥片区域:
(一)北至广佛路—东至金贸大道—钟边路—南至沥兴花苑一巷西—西至竹基南路;
(二)北至雅瑶水道—东至岭南路—九龙公园—南至广佛路—西至桂和路;

盐步片区域:北至建设西路—东至盐步大道—南至三河西路—西至蟾龙路边路;

里水镇

南部片区:自通津街、沿江路、里水大道中、新兴路、文化街接通津街闭环所圈定的范围;

北部片区:自和顺沿江南路、和顺大道、市场一路、花园大道五街、文教路、和顺大道、美景大桥、无名道路、金华西路、沿江北路、和顺大桥接和顺沿江南路闭环所圈定的范围。

(二)实施日期: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文件制定意义

《佛山市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划定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贯彻和执行《条例》,科学划定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好地营造人犬共生和谐环境。

五、文件性质

《佛山市南海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及其相应的示意图属于南海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