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9-15 16:01:10 分享至:

为规范南海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确保公众安全,我区特制定《佛山市南海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户外广告整治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且已经成为我区城市升级行动中的工作重点之一。为满足我区城市升级对户外广告整治的要求,有必要在最新的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统一和规范我区户外广告的管理,巩固广告整治的成效。

2021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该标准统一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常用术语,加强了设施的安全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并增强了与《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的衔接性。

2022年9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其中明确了“城市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实施机关”。

2024年12月10日,《佛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导则》印发,进一步规范佛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

因此,为完善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相关工作,根据我局职能,需编制最新《佛山市南海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指引我区户外广告设施规范设置和管理。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19号)、《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办法》(粤交〔2018〕1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交〔2021〕22号)、《广东省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粤宣通〔2016〕41号)、《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导则》《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佛山市禅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揭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42条,包括: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管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户外招牌设施和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备案管理、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的适用范围、户外广告招牌定义、部门职责等纲领性基本内容作表述,共计8条,包括编制背景、适用范围、户外广告招牌定义、部门职责、公有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专项资金、户外广告技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系统。

第二章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管理——对户外广告规划的体系、编制、调整、审批、实施、管控、评估、编制单位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共计9条,包括户外广告规划体系、户外广告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规划调整、户外广告规划征求意见、户外广告规划管控、户外广告名城风貌管理、户外广告规划实施期限、户外广告规划评估、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单位要求。

第三章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根据主管部门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管理,提出户外广告设置重点地区由区户外广告布局规划具体划定并公布。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许可、审批、验证、期限、拆除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并提出了公益广告的发布要求和广告空置处理要求,共计9条,包括大型户外广告审批依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重点地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许可管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审批程序、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验证、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大型户外广告拆除、公益广告发布要求和广告空置处理。

第四章户外招牌设施和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备案管理——提出户外招牌设施和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备案登记、备案对象类型和备案监督管理等要求,同时提出户外招牌设施和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拆除的情形及要求,共计4条,包括备案范围、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和拆除。

第五章安全管理——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的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施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提出了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计、安全施工、安全检测、安全预警、安全巡查和安全自查。详细提出了安全管理内容中安全检测、安全加固、日常维护和应急防灾的具体要求,共计6条,包括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责任主体、户外广告招牌安全管理内容、户外广告招牌安全检测、户外广告招牌安全加固、户外广告招牌日常维护和户外广告招牌应急防灾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提出了撤销设置审批的情形,并明确了对违反本办法,因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漏电等情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计3条,包括违规设置等相关法律责任内容。

五、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六、解读方式和途径

《办法》公布后通过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策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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