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依据
为更好引导市民有序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市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我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2027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二、主要内容
《通告》总共规定七款内容。
(一)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明确了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
(二)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以外区域的限制内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以外的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种类。
(三)明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一是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3日,2027年1月30日至2027年2月20日(农历春节前后,即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时段的10时至22时整。二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时段的10时至22时整。三是2026年2月16日(农历除夕)至2026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二)以及2027年2月5日(农历除夕)至2027年2月7日(农历正月初二)可燃放的时间放宽为全天24小时。2025年12月31日18时至2026年1月1日(元旦)零时30分,以及2026年12月31日18时至2027年1月1日(元旦)零时30分为可燃放时间。
(四)设置5个特定燃放区域。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各镇(街道)结合所辖区域的旅游资源,共设置了5个特定燃放区域,可燃放的时间是全年的18时至22时整和第三条规定的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本条款相较2025年,特定燃放区域由6个减少为5个,减少的为大沥镇黄岐公园燃放区域,其他燃放区域不变。
(五)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中考、高考期间,国家公祭日、全国哀悼日、烈士纪念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时间。
(六)明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一是市民仅限燃放 C、D 级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字样),严禁燃放 A、B 级烟花爆竹。第一点根据《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第4.3.1条“个人燃放类: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级、D级产品”的要求来制定。
(七)明确注意事项和处罚措施。本条款是对前六款内容进行补充,明确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八)《通告》的实施时间。本通告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安备案编号:440605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