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区委办(区府办) 发布日期:2025-01-27 11:29:1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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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价管理,保持南海区基准地价水平的现势性,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组织实施的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进行了听证并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南海区全域范围内的所有建设用地。

    二、本次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国有商服、国有住宅、国有工业、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国有公用设施、集体商服、宅基地和集体工业8类,其他土地用途的基准地价参考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中的用地类型修正确定。

    三、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主要通过区片基准地价图、级别基准地价图、国有商服路线价图的形式子以公布。

    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基准租金,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主要通过区片基准地价图、级别基准地价图及集体商服路线价图的形式予以公布;集体建设用地基准租金更新成果主要通过基准租金分布图的形式予以公布。

    五、本次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各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

    表1 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价格内涵表

土地用途

评估期日

土地开发程度

设定容积率

土地使用年期

地价表现形式

商服用地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3.0

40年

平均楼面地价

商服路线价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3.0

40年

平均楼面地价

住宅用地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2.5

70年

平均楼面地价

工业用地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1.0

50年

地面地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2.0

50年

平均楼面地价

公用设施用地

2023年12月31日

五通一平

1.0

50年

地面地价

备注

(1)国有商服用地、国有住宅用地、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价格表现形式为平均楼面地价,在实际成果应用过程中可通过容积率修正转换成地面地价;

(2)“五通一平”指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国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中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的用地;

(4)国有公用设施用地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中用于公用设施的用地。

表2 南海区2023年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用途

集体商服用地

宅基地

集体工业用地

土地产权状况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可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集体建设用地

估价期日

2023年12月31日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设定容积率

3.0

2.5

1.0

土地使用年限

40年

无年期限制

50年

地价表现形式

级别价/区片价

价格表达形式

平均楼面地价

平均楼面地价

地面地价

市场特征及价格类型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特定市场是指符合政策的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下形成的市场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权利特征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且有转让流转条件限制。除不可抵押外,无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备注

(1)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

(2)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平均价格为设定内涵条件下的平均价格,非现状条件下的价格。

    六、本次基准地价可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制定地价政策和土地税费征收等提供依据,并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宗地价格评估提供参考。

    七、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将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政务网站对外公布。

    八、本次基准地价成果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国有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南府〔2022〕13号)同时废止。

    九、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负责解释和协调解决。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pdf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pdf

    附件3: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图件成果.zip

    附件4:佛山市南海区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图件成果.zip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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