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列佛山市南海区志高综合门诊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泓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鸿场国际艺术馆、佛山市南海区丰文教育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培华教育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培生教育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名望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外商投资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均存在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违法行为,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对上述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所列8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8家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2026年6月3日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1号区民政局西楼504
联系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7)86239587
附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公安备案编号:44060502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