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南海区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

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 发布日期:2026-07-01 17:22:06 分享至:

       为有序推进我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7月1日至7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如对该公开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联系人:肖先生,电话:0757-86369250)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nhzrzy@nanhai.gov.cn。为确保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请提供意见的市民、单位在提出修改意见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作无意见。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