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6-07 13:40:2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上午召开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会上,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新青、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清瑜分别作动员讲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彭健良主持并作了表态发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干部、局机关党委以及南海区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党委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王新青同志强调,此次巡察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后的首轮巡察,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区委巡察工作将始终保持巡察战略定力、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深挖找准问题,把巡察监督融入“三不腐”一体推进。区司法局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接受政治巡察监督,要以过硬的政治担当和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刘清瑜同志代表巡察组深刻阐明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通报了此次巡察工作的总体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她提出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区司法局党组要把接受和配合巡察工作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不断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通过本轮巡察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彭健良同志代表区司法局党组作了表态发言。区司法局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以巡察为契机,将巡察成果与促进我区法治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强担当擦亮“法治南海”名片,推动南海法治建设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从6月6日至7月28日,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制度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区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323339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来信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3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528200;联系箱地址:区司法局正门右侧(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北路2号);在巡察公告中设有投诉举报二维码,扫码亦可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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