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发办、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的通知》(佛商务资函〔2023〕5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9月26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并请企业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申请纸质版资料一式四份交所在镇(街)经发办初审,经发办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一份纸质版资料由经发办存档,另外三份纸质版资料及申报资料电子文档交区经济促进局外商投资股。
南海区及各镇(街)经发办联系人
附件: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方向) 的通知.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