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修订)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简历和分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各机构职责;    

2.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主动公开非涉密文件;    

3.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动态以及民生关注等政务动态;    

4.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预决算;    

5.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6.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是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hai.gov.cn/)开设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详见附件1)。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设在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联系电话:0757-86338355

  2.互联网申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有“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人可进入以下申请地址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请:https://ysqgk.gd.gov.cn/757006/   

  3.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邮政编码:528200。    

  (二)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hai.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申请信息登记初审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初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机关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9.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0.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获取的途径。    

    (五)收费     

序号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执收单位备注
1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国办函〔2020〕109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1、按件计收:(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由申请人直接缴入地方财政专户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757-86285352
        办公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邮政编码:5282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doc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