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拟定的《南海区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已结束,截至2026年4月8日,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现予以反馈说明。
| 索引号: | 114406050070524521/2026-0004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关于《南海区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 |
| 主题词: | |||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拟定的《南海区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已结束,截至2026年4月8日,未收到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现予以反馈说明。
主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联系方式:0757-81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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