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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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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3-25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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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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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发承包行为检查的通知》,为加强勘察设计、审图质量监督执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决定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检查时间

  2024年4月开始,我局组织专家检查。具体抽查项目,受检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检查时间另行安排。

  三、检查范围

  2023年以来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燃气工程项目,重点抽查项目类型包括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装配式建筑、燃气工程(含加氢站)、装饰装修及加装电梯等项目。

  重点抽查诚信C级及以下的设计、审图企业承接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首要责任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制定及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图审查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二)勘察设计发承包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依资质承揽业务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名录备案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现场使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原则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执行绿色建筑、抗震设防、消防安全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配套充电设施、通信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等标准情况,按规定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情况。

  1.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2.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消防专业。无障碍环境设施、配套幼儿园建设、配套养老服务设施、配套通信设施、充电场所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3.是否按规定进行超限抗震设防审查及初步设计审查,是否在设计文件落实专家意见,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

  4.是否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建部现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划定审查范围的项目进行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性。

  5.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勘察单位是否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意见。

  6.勘察设计单位执行《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设计规范有关事宜的通知》(南建水函〔2023〕38号)的情况。

  7.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相关情况。

  8.其他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落实数字化审图和审图时限情况。各单位按要求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在市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联合审图系统”)加盖相应电子印章情况,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人员在联合审图系统加盖执业印章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限出具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书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一)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我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设计质量问题(包括设计文件错漏碰缺及违反一般规范条文等)较多的单位,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予以通报,并按不规范行为计入诚信手册扣分处理。

  (三)对未在检查时间内提供检查所需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未按时报送整改回复资料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并扣取诚信分值。

  六、其他要求

  (一)我局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包括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消防审查股、建筑市场监管股、专家组。涉及消防设计质量等问题由消防审查股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回复,发承包行为问题由建筑市场监管股督促整改回复,其他方面的设计质量问题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回复。

  (二)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照检查清单要求进行自查,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文件如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变更内容的,应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之后,再出具相应的施工图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四)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有其他说明或补充材料请在检查开始前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五)受检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统筹对应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受检项目材料,具体请查阅《受检项目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并填写《抽查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

  (六)检查专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准绳,严格、公正地进行检查,认真规范填写检查意见。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应将违规事实和相关图号清晰明了地描述在检查意见中,并注明违反规范标准的全名及具体条款。

 


附件1: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内容清单.docx

附件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doc

附件3:抽查项目基本情况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电话:8628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