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里水革命烈士纪念碑等8处未定级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方案向社会公告。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8处未定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方案图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24日
| 索引号: | 11440605MB2D25457N/2026-0002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 名称: | 关于划定里水革命烈士纪念碑等8处未定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里水革命烈士纪念碑等8处未定级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方案向社会公告。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附件:8处未定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方案图
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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