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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修订)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修订)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3-09/13/content_1472.htm)以及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邮政编码:5282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的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hai.gov.cn/),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相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目录编排体系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提交或当面申请。

  也可以通过“南海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行申请。具体方式为:登录网站(网址为:http://Ysq.nanhai.gov.cn/cms/open/ysq/),选择“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点击“我要申请”,阅读温馨提示并点击“确认”,选择“申请人类型”(如:公民、机构、企业法人等),填写“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网址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01/content_5566168.htm)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采用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的方式,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执行下列收费标准: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缴费时限:本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四、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南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