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王林林,住址:湖南省衡南县冠市镇*******;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1989年9月17日;公民身份号码:4304************17。我局依法对你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南海)应急罚〔2025〕3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尚未履行(南海)应急罚〔2025〕3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南海)应急执行催告(2025)184号。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南海)应急执行催告(2025)184号(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谢焕声,黄科霖;联系电话:0757-85433179
邮政编码:52821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3号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南海)应急执行催告(2025)184号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南海)应急执行催告(2025)18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