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海区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强对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完善我区公示地价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的要求,现对我区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予以公布。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