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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605007052348w/2021-00289 分类:
发布机构: 南海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23
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三期项目(杨家地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文号: 南府〔2021〕122号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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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三期项目(杨家地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南府122.jpg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三期项目(杨家地段)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顺利实施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三期项目(杨家地段)的建设,拟征收该项目所需土地。现将该启动土地征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辖区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二、拟征收面积及权属: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579.83亩(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土地权属人详见附件2。

    三、征收目的:用于丹灶镇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三期项目(杨家地段)建设。

    四、实施单位:征收工作委托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五、有关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申请;

    (二)土地、房屋用途变更;

    (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申请;

    (四)土地、房屋的交易和抵押;

    (五)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

    (七)入户申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的除外。

上述暂停办理事项至签署土地征收协议书当日止。

    六、本公告发布之后,由征地实施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违法建(构)筑物及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或抢栽抢种农作物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附件1—2.doc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