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金融暖企 服务实体”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暖企 服务实体”十条措施》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金融办反映(联系电话:8123202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索引号: | 11440605007052348w/2022-0018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5-15 |
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金融暖企 服务实体”十条措施的通知 | ||
文号: | 南府办函〔2022〕7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主题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金融暖企 服务实体”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暖企 服务实体”十条措施》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金融办反映(联系电话:81232026)。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7-81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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