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南府办〔2021〕11号)将于近日到期。鉴于该规范性文件为我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作出重要指引,且对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将《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6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政策解读: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yjj/flfg/content/post_4792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