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莉
留言日期:
2021-11-18
主题:
一手房契税缴交现场办理所需提供资料
内容:
一手房契税缴交时,本人需要带什么资料过去办理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1-18
答复时间:
2021-11-22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办理资料(提供复印件和原件查验): 1、买卖合同 2、买受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过户证明书、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房屋备案回执(在2009年8月前购买的房产提供) 4、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办理委托的提供) 5、购房发票(发票联) 6、监护人证明:监护人公证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明(纳税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 申请契税优惠的提供 7、买受人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如属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簿首页需加盖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公章 8、买受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买受人为已婚人士的提供),如属集体户口的,集体户口簿首页需加盖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公章 9、结婚证(买受人为已婚人士的提供) 10、①一般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②通过法院裁定、调解离婚的提供法院文书(买受人为离婚人士的提供) 11、已故配偶的死亡证明(买受人为丧偶人士的提供) 12、纳税人需填写的表证单书《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由税务机关提供表式填写)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关注“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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