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女士
留言日期:
2021-01-05
主题:
公证书有效期
内容:
在2012年5月24日办理的公证书(放弃继承、公证继承),请问过期吗?还是要重新办公证才可以办其它业务(例如房屋过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05
答复时间:
2021-01-07
答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答复内容:

南海区司法局回复:市民你好,你所办理的公证书不会过期的。在我国,一般情况下,继承公证书的有效期是长期有效的,并不需要重新办公证才可以办其它业务。如市民对有关公证问题仍有疑问或有其他公证需求,欢迎市民致电咨询或者到南海公证处窗口现场详细咨询(南海公证处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一号大院内,电话:0757-8622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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