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是:
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佛机编〔2010〕72号),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监管范围是区属公有资产(含区属国有资产和区属集体资产)。
(一)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建立健全区公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制定区属公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区属公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制定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公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公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区属公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对区属国有资产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董事、监事、财务总监;负责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薪酬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预算;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经营性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机制。
(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十五号
办公电话:86291367
传真:86291100
邮政编码:528200
电子邮箱:gzb@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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