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

  陈敬英(党组书记):主持金融办全面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谢 鸥(副主任):负责广东金融高新区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场外交易市场( OTC )、大宗商品交易所等地方金融类行业的监管、负责地方管辖金融机构的招商引资和申报设立工作;负责推动发展供应链金融工作;负责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广佛同城化工作及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分管地方金融股;联系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联系市融资租赁协会、市小贷协会、市典当协会等机构。

  杨鸿鑫(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党务、意识形态、财务管理、人事、文秘、保密、行政、审计、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统筹政策研究、产业规划、宣传推广、政务公开、法律性事务;负责金融高新区数据统计工作;负责统筹金融高新区企业人才服务;负责协调金融高新区城市规划、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硬环境提升改造;负责推进金融、资本、科技、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工作;证券期货、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千灯湖创投小镇的建设工作及创新创业工作;协调公有资产投资的工作;分管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资本市场股;联系证监部门、市基金业协会、证券期货业协会等机构。协调联系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发展促进中心、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协管上市工作。

  徐婉贞(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银行(含村镇银行、民营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前台、后台及服务外包行业、互联网金融等产业的招商引资,联系区内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和区金融行业协会;负责对港澳台金融项目的招商、协调粤港澳合作高端服务示范区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金融高新区项目开发建设、投资服务及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分管金融发展股;联系人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等机构。

  全  洪(四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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